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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郴州市桂東縣衛(wèi)生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17-05-27 15:11 醫(yī)學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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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fā)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7〕5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7年桂東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類和其他專技類工作人員121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21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 //)、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見附件《計劃崗位信息表》。28周歲以下要求1988年6月5日后出生;30周歲以下要求1986年6月 5日后出生;35周歲以下要求在1981年6月5日后出生。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76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5周歲(即1971年6月5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專業(yè)設置以國家教育部最新發(fā)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專科)專業(yè)目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和《2017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作為基本依據。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擇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考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提前填寫并打印《2017年桂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對報考人員免收報名費。

2.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 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設在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六樓會議室(桂東縣桂花大道10號,乘2路公交車)。聯(lián)系電話0735-8630878。

4.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進行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明確專人對報名資格負責審核確定,現(xiàn)場報名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需提交打印的《2017年桂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同底照片4張(照片背面寫上考生姓名及報考崗位名稱),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限桂東戶籍人員,需提供本人戶口薄。

“四項目”人員應提供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證書、考核鑒定意見。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廳統(tǒng)一制作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省級或縣級(我省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項目辦)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公室及服務單位共同蓋章的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伍兵人員應提供由部隊頒發(fā)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村(社區(qū))書記、主任需提供由縣組織部組織組、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打印的學歷查詢信息。

報考人員憑審核通過的《報名表》完成報名。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的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進行補審,證書補審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

報名后,除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計劃外,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2)公開招聘考試崗位招聘人數與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經郴州市人社局核準后,可放寬至1:2。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無法開考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3)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6月12日在指定官方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6月13日16:0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6月14日將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6.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17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

領取準考證的地點設在桂東縣人社局510辦公室。

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 筆試科目:招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與作文兩科,一套試卷。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70%,作文占30%。

2.筆試時間: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150分鐘。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2017年7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網站: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三)面試

1. 面試組織。面試時間及相關規(guī)定另行公告。

2.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對象。

3. 面試形式:面試均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

4. 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5. 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體檢

1. 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 體檢時間:另行公告。

3.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桂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4. 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 體檢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yī)院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疾熘攸c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旃ぷ饔烧衅竼挝?、主管部門及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六)擇崗

合并招聘的崗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由桂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后由縣人社局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建立全市統(tǒng)一的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在我縣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tài),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將追究其舉報人責任,取消其報考及聘用資格,并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7.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8.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1.政策咨詢: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與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股,0735-8630878。

2.考務咨詢:桂東縣人力資源考試院,0735-8630878。

六、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出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5-8623376。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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